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询价方式转让下列物资,现将有关公告如下:
一、标的物概况
处置单位 | 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|
标的物资 | 笔记本电脑、数码摄像机、复印机 |
存放地点 | 浙江省乐清市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办公楼B幢201室 |
二、报名、看样时间及地点
1、标的物以实物为准,请有意参与本标的竞买人,自行到现场看样,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资实物现状的确认,责任自负。
2、看样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7月 22日16时00止。
3、竞买人请在附件中下载报价单。
4、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为:2022年7月 25日10时00分。
5、报价单递交地点: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信息部(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镇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)。
6、报价单需密封处理,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单,处置单位不予受理。
三、竞买人须知
1、竞买人为公司,报价材料内附报价单和有效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,无提供有效营业执照(复印件加盖公章)的报价单做无效报价处理;竞买人为个人,报价材料内附报价单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,无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报价单做无效报价处理。
2、竞买人竞买成功,在收到处置单位成交通知后,双方签订物资转让合同,及其他相关协议(如物资采购廉政责任书等)。
3、物资清运完毕后,及时清理干净废旧物资堆放场地,垃圾必须负责随车带走,地面不得留有油污、杂物等,最终清理效果需得到处置单位的认可。
4、中标人需严格遵守处置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,严禁违章操作,清运过程服从处置单位现场人员的管理,做好人员和车辆的备案,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处置单位的利益。
5、竞买人竞买成功后,物品拆卸、装运等工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负责,如违反以上竞买人须知第3条、第4条规定,处置单位有权单方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。
6、本次转让标的物资投标金额不能低于1641元。
四、评审
1. 询价评审时间:2022年7月25日,上午10:00分;地点:工程技术信息部2楼会议室。
2.询价以报价最高的竞买人为中标人,如果投标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的,则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。竟买单位报价一经认可,既为成交的合同价。
3.询价评审由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,评审小组不少于3人。
四、联系方式
处置单位: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地址:浙江省乐清市七里港镇厦门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联系人:高先生
电话:0577-62677838
2022年7月18日